不敢说什么感悟,不是什么书评,只是一些在读的过程中和读过后的内心感受罢~
余华的作品,始终让人有点压抑,或许就像余华说的“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,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。”写现实的作品总是让人觉得压抑。他的作品没有华丽的字句,可以用朴实无华来形容,但简洁的笔触和朴实的文字却饱含情感。
《许三观卖血记》是我看余华的第二部作品,第一部应该是在15年看的《第七天》,正如大多数人说的,《第七天》确实逊色不少。余华最优秀的两部作品《许三观卖血记》和《活着》,在看这部作品之前,之前也有听过一些人的评价,余华的作品向来令人压抑,所以看的时候,心里确实是有点先入为主的意思,所幸的是,《许三观卖血记》在读的过程中发现并没有开始想象的那么压抑,结局也算圆满。
余华说《许三观卖血记》写的是平等,这一点在最后的那一句就已明了。
“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,长得倒比眉毛长。
作者写的是平等,但就许三观这个角色来说,他不是什么伟人,没有高大上的愿望追求众生平等,只是生活困难时期的一个普通老百姓,他有的只是该有的小人物心理,的他所一直表现出来的似乎就只是追求内心的一种平衡,这一点可能也符合当下大多数人的思想:
“啊呀”许玉兰惊叫起来,“你凭什么要我嫁给你?”
许三观说:“你花掉了我八角三分钱”
许三观说“我不能去买米,我现在什么都不能做了,我一回家就要享受……你背着我和那个王八蛋何小勇睡觉了……还想我去买米?你做梦去吧”
许三观对许玉兰说:“你别求我,要是二乐三乐在外面闯了祸,我心甘情愿给他们擦屁股去……一乐又不是我儿子……”
许三观喝了一口水,继续说“你们长大了要替我去报复何小勇……”
林芬芳都摔断了腿,还让他干那种事……许三观心想应该给她送十斤肉骨头,送五斤黄豆。
他对许玉兰说“你和何小勇是一次,我和林芬芳也是一次;你和何小勇弄出个一乐来,我和林芬芳弄出个四乐来了没有?”
许三观在生活中处处追求着“平等”,事实上,当时所有的苦难人民都是平等的,除了李血头:
全城人的脸上都是灰颜色,只有李血头的脸上还有红润;全城的脸上的肉都少了,只有李血头的脸上的肉还和过去一样多;全城人都苦着脸,只有李血头笑嘻嘻的。
又再一次引用余华的这句话“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,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。我的这个真实,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。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,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、鱼目混珠的事物。”
既然是写实,那自然少不了讽刺的意思:
他们说:“方铁匠的儿子被丝厂许三观的儿子砸破脑袋了,听说是用铁榔头砸的,脑壳上砸出了好几道裂缝,那孩子的脑壳就跟没拿住掉到地上的西瓜一样,到处都裂开了……听说是用菜刀砍的,菜刀砍进去有一两寸深,都看得见里面白花花的脑浆……陈医生在方铁匠儿子的脑壳上缝了几十针……那钢针有这么粗,比纳鞋底用的针还要粗上几倍……听说钢针有小榔头敲进去的……先得把头发拔干净了……”
看到这里的时候,大家可能还觉得好笑,但是想想,这种情况,以前是口口相传,传播范围还小点,在现在互联网极其发达的今天,舆论的力量更为恐怖、更不知所起……
李血头,明明就只是一个在医院上班的护士,但在整部小说里面,却是扮演着上帝的角色,像是掌握了人们的生死富贵大权,整部作品里面,几乎所有人都是纯真的,唯独李血头例外,他教会了那些人卖血要讨好血头,连卖自己的血都要先意思意思……
一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,需要赔钱,许三观第二次卖血:
“我不能收你的东西,”李血头拍了一下桌子说,“你要是半年前送来,我还是会收下……我现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。”
“人民公社”后的的灾荒时期,为了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,许三观第四次卖血:
“我认识你,你以前来时手里都提着东西,今天你怎么两手空空?”
“我现在也是没有办法了,遇上这灾荒年……等日子好起来了,我还是会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……”
许三观第6次卖血,距离上一次卖血仅一个月:
“不行。”李血头马上收起了笑容,他说,“你小子不要命了,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,三个月以后才可以卖血”
期间刚好遇到了卖血的根龙,根龙的手里提着一只母鸡送给了李血头:
李血头拍了一下桌子说:“你根龙出面为他说情,我就让他卖这次血了,我的朋友里面,根龙的面子是最大的,只要根龙来说情,我没有不答应的……”
这些的前后对比,无论是以前还是当下的社会,讽刺意义不言而喻……
为了下乡的二乐可以早些回城,需要好好招待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去卖了血,回来还要陪队长喝酒,这一段我是个人看得最悲愤,看得想骂人的,也是最无奈的:
“我不会喝酒。”
“不会喝酒,你也得陪我喝,我不喜欢一个人喝酒。”
“就喝一点吧”
“不行,要全喝了,这叫感情深,一口吞,感情浅,舔一舔。”
“我不能喝了……”许三观心里说:要是再喝的话,我真的会死掉的。
二乐的队长拿起许三观的酒杯,塞到许三观手里,对他说:“一口干了。”
许三观摇头:“我真的不能喝了,我身体不行,我会晕倒的,我脑袋里的血管会破掉……”
二乐的队长拍了一下桌子说:“喝酒就要什么都不怕,哪怕会喝死人,也要喝,这叫宁愿伤身体,不远伤感情。你和我有没有感情,就看你干不干这杯酒。”
……
文化大革命期间,有人得罪了你,随便拿一个罪名过来,写到大字报上,再贴出去,就会挨批斗:
我许三观为人善良,几十年如一日,没有一个仇人,这也好,我没有仇人,就不会有人来贴我的大字报。”
许三观话音未落,三乐推门进来,对他们说:“有人在米店墙上贴了一张大字报,说妈是破鞋……”
许三观和许玉兰吓了一跳,立刻跑到米店那里,往墙上的大字报一看,三乐没有说错,在很多大字报里、有一张就是写许玉兰的,说许玉兰是破鞋,是烂货,说许玉兰十五岁就做了妓女,出两元钱就可以和她睡觉,说许玉兰睡过的男人十辆卡车都装不下。
看到这里,可能大家第一感觉就是,文化大革命真恐怖,我心里想的却是,人心真恐怖……
这部作品说的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困苦年代的小人物,和时代的命运作斗争的同时,表现出来的博大的温情,许三观一次次为了这个家付出的多少,多么伟大或者多么卑微,很多书友都说了,这一点我就不说了,我讲的就是比较有感的一些地方吧:
"你给我站住,你这小崽子还正要走?"
一乐站住了脚,歪着肩膀低着头,哭得身体一抖一抖的。许三观在他身前蹲下来,对他说“爬到我背上来”,一乐爬到了许三观的背上,许三观背着他往东走去,显示走过了自己的家门,然后走进了一条巷子,走完了巷子,就走到了大街,,也就走在那条穿过小城的河流旁。许三观嘴里不停地骂着一乐:
“你这个小崽子,小王八蛋,小混蛋,我总有一天要被你活话气死。你他妈的想走就走,还见了人就说,全城的人都以为我欺负你了,都以为我这个后爹天天揍你,天天骂你。我养了你十一年,到头来我才是个后爹,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一分钱都没出,反倒是你的亲爹。谁倒霉也不如我倒霉,下辈子我死也不做你的爹了,下辈子你做我的后爹吧。你等着吧,到了下辈子,我要把你折腾得死去活来……”
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,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: “爹,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?”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,他突然温和地说道:
“是的。”
这一段相信多数人觉得是整部作品最感人的地方之一,许三观对二乐三乐一视同仁,对一乐却有着莫名的喜欢,奈何一乐却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,在决定不在管一乐之后,奈何每次都软下心来,父爱终究跨过了血浓于水~
她让许三观少吃两口饭,有了一乐、二乐、三乐之后,也让他们每天少吃两口饭,至于她自己,每天少吃的就不只两口饭了。
许玉兰对许三观说:“今天我把留着过春节的糖拿出来了,今天的玉米粥煮得又稠又黏,还多煮了一碗给你喝,你知道是为什么吗?今天是你的生日。”
很多人可能都把注意力放在了许三观身上,作为一个家庭的女主人、作为一个母亲的许玉兰,却也是饱含温情。
以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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